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4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坤煌
- 連署人
- 王峻潭、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市府應積極處理永康區飛雁新村都更案,避免該案“死灰復燃”。
- 說明
一、永康區飛雁新村都更案,經市府文化遺址審查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審查,確定是大湖文化六甲頂遺址,應停止開發。
二、主管單位現與得標廠商辦理履約問題訴訟,該飛雁新村都更案,是否死灰復燃,是地區民眾憂心之問題,主管單位應更積極處理,除保留難得之史前文化,且可解民眾之疑義,增加地方休閒綠地。
- 辦法
- 建請市府主管單位,依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定,儘速將該地變更為遺址公園用地,為地方增加休閒綠地,並保留珍貴文化資產。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07/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11/2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12/05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7000799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7年12月12日府都規字第1071375542號函復: 一、為保存飛雁新村內公告兩處歷史建築,及有效管制後續土地開發環境品質等因素下,配合95年1月25日行政院修正核定之「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選定「飛雁新村」辦理都市更新,並於102年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公開招標,委託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本案實施者,本案因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刻依契約申請履約爭議調解中,後續將俟調解結果續處。 二、承蒙貴會對於臺南市永康區飛雁新村都市更新案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