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8/23 
來文字號
府社兒字第 107095340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8年度補助本市辦理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增撥經費計新臺幣(以下同)1億8,022萬8,000元,配合款需增編3,180萬6,000元,共計2億1,203萬4,000元,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7年8月9日社家幼字第107060082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津貼原名稱為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自107年8月起取消需父母一方未就業條件限制,擴大為「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辦理。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8月22日第35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793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