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4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楊中成、黃麗招、邱昭勝、陳皇宇、謝舒凡、朱正軒、周嘉韋、陳秋宏、李宗翰、蔡筱薇、黄肇輝 
案由
建請市政府維護早療機構及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學生團體保險權益。 
說明
  1. 教育部為照顧弱勢學生,訂定「補助學生團體保險幼兒園重症暨經濟弱勢學生(童)健康及醫療照顧費用專案計畫」,關懷照顧弱勢學生(童)醫療需求與健康。
  2. 現行「補助學生團體保險幼兒園重症暨經濟弱勢學生(童)健康及醫療照顧費用專案計畫」,僅限幼兒園入園之幼兒,未納入早療機構及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為維護早療學童權益,建請市政府研議補助早療機構及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學生團體保險,給予保費補助,並積極向中央爭取,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納入學生團體保險補助資格。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1105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維護早療機構及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學生團體保險權益」案,答覆如下: 本府回應及現況說明: (一)為保障進入早療機構日間托育學齡前(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幼兒,使其與一般幼兒園之幼兒享有平等之保險權,保障其就學權益,本府於103年1月1日開始推動「團體平安保險實施計畫」。 (二)「團體平安保險實施計畫」內容如下: 1.補助對象:設籍臺南市,並為本市早療機構(含專辦及兼辦)日間托育學齡前(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幼兒。 2.補助費用標準:補助每名幼兒當年度之團體平安保險費用。 3.保險內容:給付項目含醫療險、傷害醫療險及意外傷害險。 (三)本市共有六家早療機構(含專辦及兼辦)於每年度十月份提出申請,近兩年成果統計: 1.112年度申請人數為97人,申請金額為3萬1,378元。 2.113年度申請人數為93人,申請金額為3萬1,830元。 (四)目前,全國僅本市提供此類型之補助,為表示對於弱勢幼兒之重視與支持,也保障其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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