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4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維護早療機構及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學生團體保險權益。
- 說明
- 教育部為照顧弱勢學生,訂定「補助學生團體保險幼兒園重症暨經濟弱勢學生(童)健康及醫療照顧費用專案計畫」,關懷照顧弱勢學生(童)醫療需求與健康。
- 現行「補助學生團體保險幼兒園重症暨經濟弱勢學生(童)健康及醫療照顧費用專案計畫」,僅限幼兒園入園之幼兒,未納入早療機構及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為維護早療學童權益,建請市政府研議補助早療機構及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學生團體保險,給予保費補助,並積極向中央爭取,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納入學生團體保險補助資格。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11/22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12/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12/10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1105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維護早療機構及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學生團體保險權益」案,答覆如下: 本府回應及現況說明: (一)為保障進入早療機構日間托育學齡前(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幼兒,使其與一般幼兒園之幼兒享有平等之保險權,保障其就學權益,本府於103年1月1日開始推動「團體平安保險實施計畫」。 (二)「團體平安保險實施計畫」內容如下: 1.補助對象:設籍臺南市,並為本市早療機構(含專辦及兼辦)日間托育學齡前(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幼兒。 2.補助費用標準:補助每名幼兒當年度之團體平安保險費用。 3.保險內容:給付項目含醫療險、傷害醫療險及意外傷害險。 (三)本市共有六家早療機構(含專辦及兼辦)於每年度十月份提出申請,近兩年成果統計: 1.112年度申請人數為97人,申請金額為3萬1,378元。 2.113年度申請人數為93人,申請金額為3萬1,830元。 (四)目前,全國僅本市提供此類型之補助,為表示對於弱勢幼兒之重視與支持,也保障其基本權益。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