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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楊中成、黃麗招、邱昭勝、陳皇宇、謝舒凡、朱正軒、周嘉韋、陳秋宏、李宗翰、蔡筱薇、黄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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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政府維護早療機構及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學生團體保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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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維護早療機構及早療機構學齡前幼兒學生團體保險權益」案,答覆如下:
本府回應及現況說明:
(一)為保障進入早療機構日間托育學齡前(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幼兒,使其與一般幼兒園之幼兒享有平等之保險權,保障其就學權益,本府於103年1月1日開始推動「團體平安保險實施計畫」。
(二)「團體平安保險實施計畫」內容如下:
1.補助對象:設籍臺南市,並為本市早療機構(含專辦及兼辦)日間托育學齡前(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幼兒。
2.補助費用標準:補助每名幼兒當年度之團體平安保險費用。
3.保險內容:給付項目含醫療險、傷害醫療險及意外傷害險。
(三)本市共有六家早療機構(含專辦及兼辦)於每年度十月份提出申請,近兩年成果統計:
1.112年度申請人數為97人,申請金額為3萬1,378元。
2.113年度申請人數為93人,申請金額為3萬1,830元。
(四)目前,全國僅本市提供此類型之補助,為表示對於弱勢幼兒之重視與支持,也保障其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