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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儘速辦理開闢平實營區地重劃業務,並優先開闢重劃區內各聯外道路、臨時通行便道,以紓解當地壅塞交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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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2年12月25日府工新一字第1021126056號函復:
一、復貴會102年12月13日南議工務字第1020011306號函。
二、有關本市東區平實營區聯外道路三-60-20m道路(後段)接
公道13-20m道路(後段)都市計畫道路,經查本府業已納入1
03年度預算項下送請本市議會審議,後續將辦理用地取得
及工程開闢事宜。
三、至於儘速辦理開闢平實營區地重劃業務一節,因屬本府地
政局權管,同函將爰請該局卓處逕復,不便之處尚請諒查
。
本案經市府103年1月3日府地劃字第1021162132號函復:
一、依據本府102年12月25日府工新一字第1021126056號函轉
臺南市議會第1屆第6次大會議員提案(工務第78號案)決議
辦理。
二、目前臺南市第二期平實營區市地重劃案公E3公園工程係委由
本府工務局辦理,預計於103年3月發包施工;另總工區工
程,預計103年6月完成規劃設計,103年8月發包施工,本
府將積極推動本區之重劃業務。
三、另有關優先開闢重劃區內各聯外道路、臨時通行便道,以紓
解當地壅塞交通狀況部份,本府業已要求規劃設計廠商於本
重劃區工程規劃設計中,納入優先闢建本重劃區三-60-
20m、公道13等聯外道路及臨時通行便道之設計,以避免影
響當地交通。
四、貴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