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洪玉鳳、林美燕、曾培雅、蔡育輝、黃麗招、盧崑福、蔡玉枝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向國防部申請報廢武器,提供臺南市都會博物館園區陳列,將來開放時可讓民眾瀏覽,認識武器文物及戰爭歷史。 
說明

一、臺南市都會博物館園區位於仁德區86號東西向快速道路旁,占地40公頃,其中10公頃為臺南市奇美實業公司出資興建博物館造型建築物一棟,已於民國101年5月17日正式捐贈予臺南市政府,並將於103年6月開館,成為臺南新的文化地標。該博物館室內建築空間,將規劃分區展出繪畫、雕塑、自然史動物標本及化石、樂器、古兵器等類別。

二、本會國民黨團於今(102)年5月8日下午前往會勘,咸認要善用園區廣大空間並延伸教育場域,建請向國防部申請提供戰機、戰車、魚雷、高砲、海錨等報廢武器,做為戶外園區廣場展示之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參考。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24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2001039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2年6月4日以府文建字第1020471863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貴會第1屆第5次定期大會議員提案(教育第19號案)決議案,建請市府向國防部申請報廢武器,敬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會102年5月24日南議教育字第1020010398號函。 二、旨案於102年5月16日由國防部會同本府相關單位現勘臺南都會博物館園區之戶外廣場,因廣場位置緊鄰博物館,故本府認為博物館園區戶外廣場擺設報廢之國防武器,應考量博物館建築外觀、環境融合性、公共安全及後續管理維護等事項詳為評估。後續本府將邀請相關單位討論研議,以期塑造臺南都會公園為一處兼具生態、休閒、藝術氛圍之博物館藝術園區。

業於102年5月16日由國防部會同本府相關單位現勘臺南都會博物館園區之戶外廣場,因廣場位置緊鄰博物館,故本府認為博物館園區戶外廣場擺設報廢之國防武器,應考量博物館建築外觀、環境融合性、公共安全及後續管理維護等事項詳為評估,以期塑造臺南都會公園為一處兼具生態、休閒、藝術氛圍之博物館藝術園區。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