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11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之婕
- 連署人
- 盧崑福、周麗津、蔡宗豪、陳怡珍、Ingay Tali 穎艾達利、鄭佳欣、吳禹寰、林冠維
- 案由
- 建請道路交通設施施工期間,於封閉區域範圍前路口提前引導車輛改道,封閉區域地面勿以鋼板覆蓋,避免車輛駛過發生巨大聲響,路面不平整影響市容及行車安全。
- 說明
- 頃接獲市民陳情反應,邇來因實施部份路段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地面標誌進行重整,東門路三段、自由路口交通局於左轉專用道工程施工路段未提前引導車輛改道,造成車輛誤闖。
- 施工路段放置鋼板影響市容,車輛駛過發生巨大聲響,地面凹凸不平更影響行車安全。
- 請儘速會勘辦理。
- 辦法
- 如說明。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06/24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06/2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05515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道路交通設施施工期間,於封閉區域範圍前路口提前引導車輛改道,封閉區域地面勿以鋼板覆蓋,避免車輛駛過發生巨大聲響,路面不平整影響市容及行車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 經查本府交通局於東區東門路與自由路口辦理左轉車道設置及號誌改善工程,該路口於113年6月19日施工,相關交維設施皆要求廠商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相關規定擺設,另因應工程需要,於挖掘號誌地下線路後需回填CLSM材料,並待CLSM乾涸後路面方能臨鋪瀝青混凝土,惟為維持道路通行,在臨鋪前都會利用鋼板鋪設方式處理(鋼板需鋪設時間約18-24小時),鋼板業於113年6月20日移除並臨鋪完成。 二、 未來施做相關工程時,本府交通局將督促廠商施工時應將鋼板平整擺放,並落實相關警示設施提醒。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