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6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麗青 
案由
建請於安南區設置立體停車場,以配合都市發展,因應人口發展需求,提前建設規劃。 
說明
  1. 安南區人口快速成長,重劃區多,發展迅速,停車需求增大。
  2. 為因應都市發展,請提前做好停車規劃,設置立體停車場,以利未來都市發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4000606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於安南區設置立體停車場,以配合都市發展,因應人口發展需求,提前建設規劃」案,敬答覆如下: 一、鑒於近年來本市安南區發展快速,人口與停車需求有所增加,本府交通局刻正盤點安南區合適之停車場用地評估新建立體停車場,以因應未來衍生之停車需求。 二、經查安南區現有都市計畫多劃設廣場兼停車場用地,面積狹小且尚難以做立體停車場規劃開發,爰本府交通局業已透過市地重劃及都市計畫,於安南區草湖寮重劃區以及北安商60重劃區爭取劃設6處廣場兼停車場以及停車場用地,草湖寮重劃區計有3處,分別為廣停AN28-1計0.1357公頃、廣停AN28-2計0.1228公頃、廣停AN28-3計0.0357公頃;北安商60重劃區內計有2處停車場用地﹙停AN29-1計0.328公頃、停AN29-2計0.66公頃﹚以及1處廣場兼停車場用地﹙廣停AN28-4計0.0151公頃﹚。 三、上開廣場或停車場用地業已闢建為平面停車場,共計可提供195席小客車與454席機車停車空間,經本府交通局評估,周邊道路系統在不影響車流及交通安全之情形下,可再提供約942席之路邊停車空間。 四、本府交通局將先行評估重劃區內停車空間納入收費管理之可行性,並依實際停車使用率、周轉率及地方發展情形,評估現有停車場用地立體多目標開發之可行性,並適時啟動引入民間資金多目標新建立體停車場或爭取中央經費補助,以符合地方發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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