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7/16 
來文字號
府工使一字第114094232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辦理「114年度內政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主動輔導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及弱層補強需求案」,經費新臺幣2,337萬5,000元整(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事宜,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4年5月14日內授國住字第114080624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依內政部核定函示獲核定補助「114年度內政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主動輔導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及弱層補強需求案」,經費新臺幣2,337萬5,000元(全部中央補助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7月15日第70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辦理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需辦理墊付款支應。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4-9臨工務市提1.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