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郭信良、陳怡珍、林志聰 
案由
因拖吊業務衍生警力不足,嚴重排擠治安勤務,建請市府應向警政署多爭取新進員警員額,補足警力缺額。 
說明

一、本市員警平均年齡42.9歲,105年預算員額4362人,

現有員額3898人,現有缺額464人。

二、如今拖吊業務衍生出警力不足,嚴重排擠治安勤務,

故市府應積極向中央警政署多爭取新進員警員額,以解決警力不足問題。

 
辦法
建請市府應積極向中央警政署多爭取新進員警員額,以解決警力不足問題。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0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5000592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5.10.12府警人字第1051062252號: 一、本府警察局編制員額為5,351人、預算員額4,362人、現有員額3,865人,預算缺額497人(計算至105年9月30日止)。有關本府警察局權責部分,儘速另案檢討派補,至屬內政部警政署權責部分(巡官、警員職務),於該署相關員警統調作業或警大、警專畢業生分發時,建請優予派補,以補足缺額警力。 二、為儘速派補各警察機關基層警員之預算缺額,內政部警政署規劃105年至109年5年用人計畫,預計招訓2萬2,400人,預估自109年起可以逐年舒緩基層警力缺額。另105年預計警專招生2,090人,一般特考招收2,330人,合計4,420人。 三、另依行政院94年4月19日院授人力字第0940061666號函匡列全國地方警察機關(預算)員額5萬8,800人,現已達該上限,各地方警察機關皆無請增預算員額空間。是以,本府警察局現階段僅能於現有預算員額內調整運用,另對現有預算缺額積極向內政部警政署爭取優予派補。 四、承蒙貴席對於本府警察局相關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一、自105年10月24日起至106年1月11日止,合計淨調入巡官3人、巡佐(偵查佐)7人、警員226人,臚列如下: (一)內政部警政署105年第1梯次統調及警專33期畢業生分發(105年10月),本局淨調入巡官1人、巡佐(偵查佐)3人、警員98人。 (二)內政部警政署105年第2梯次統調及103年、104年特考班結業生分發(106年1月),本局淨調入巡佐(偵查佐)4人、警員128人。 (三)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105年12月),分配本局巡官2人。 三、本局編制員額5,351人、預算員額4,362人、現有員額4,036人、預算缺額326人(計算至106年2月8日止),較105年同期增加93人,本局將持續於內政部警政署辦理相關員警統調作業或警大、警專畢業生分發時,建請優予派補,以補足缺額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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