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04/15 
來文字號
府教體處競字第109047134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辦理「109年學生游泳課程及體驗活動」之活動經費計2,146萬9,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565萬8,000元、市配合款581萬1,000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9年3月27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9001092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由體育署核定本市辦理「109年學生游泳課程及體驗活動」之活動經費核定計2,146萬9,000元整(中央補助款1,565萬8,000元、市配合款581萬1,000元),依體育署規定,補助案由地方政府申請辦理者,應辦理納入預算,爰依規定辦理墊付。

(二)惟因本案核定時經費額度未及列入109年度預算編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擬請准予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4月14日第43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5/06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388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