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3/06 
來文字號
府衛國健字第112025060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12年度整合型口腔健康促進計畫總經費新臺幣17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40萬元,市配合款35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1月31日衛部口字第111206070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新臺幣175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40萬元,市配合款35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3月1日第58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辦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15日,核定經費須於112年底前完成核銷,惟口腔健康是健康促進積極推動重要一環,須透過各種宣傳管道及活動強化市民口腔健康認知,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3/03/21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3/2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3/30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4/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2026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