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2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連署人
周奕齊、黃麗招、杜素吟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南區第二火化場之火化爐具與中央空調進行汰舊換新工程。 
說明

一、經查,南區第二火化場之火化爐具使用年限為10年,自民國(下同)95年啟用迄今,顯已超過該年限,又該場雖有10具火化爐具,惟第9、10號爐也呈現損壞狀態,建請市府編列預算將第二火化場爐具進行汰舊換新。

二、又南區第二火化場之中央空調自95年啟用迄今,早已超過使用年限,導致損壞率偏高,常需維修,且修繕經費若用罄,也無法維修,民眾也頗有怨言,建請市府將第二火化場進行中央空調汰舊換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10949號 
執行情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府民生字第1101495624號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南區第二火化場之火化爐具與中央空調進行汰舊換新工程」案,敬復如下: 一、本市南區第二火化場自民國95年建置迄今,火化需求逐年增加,目前爐具使用難免多有損耗,爰本市自107至112年期間逐年編列預算,輪流汰換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及爐具電腦控制系統,並為維持每日8座火化爐具運作,採分批停爐汰換、更新,儘量減輕民眾治喪火化不便,因此維修期程較長。 二、南區第二火化場火化大廳之中央空調系統已亟洽廠商修復完成,悶熱狀況已有改善。另南區第二火化場因空間設計造成降溫不易部分,已洽請專業廠商研議改善方法,不論是全面換新或汰舊整修,民政局將以最經濟的經費達到最實質的效能,提供民眾更優化的治喪處所。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