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3/15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5026150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定本府105年度「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經費新臺幣818萬3仟元整案(中央補助708萬3仟元整,本府配合款110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編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5年1月19日防檢一字第105147074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辦理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時效上不足因應時,得支用墊付款。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計畫係推動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等業務,基於禽流感防疫工作之迫切性,立即執行禽流感監測、控制及防疫,以防止養禽產業重大損失,對人民之財產及國家經濟造成緊急危難。

(二)本計畫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定本府總經費為新台幣818萬3仟元,其中央補助款為708萬3仟元,另本府配合款110萬元(配合款由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105年度動物衛生保健與保護-動物防疫-業務費項下支應),並俟105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時編列辦理轉正,俾利計畫執行,爰擬請准同意墊付新臺幣818萬3仟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3月9日第24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提請大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編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3/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3/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4/06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1907號 
執行情形
一、總經費818萬3仟元,至8月17日止已請購動支350萬856元(執行百分比42.78%),至7月底止已核銷撥付197萬8,146元。 二、高病原性禽流感案例撲殺共處置9場、40,293隻家禽。 三、禽流感防疫監測完成210場次、8,312件次。畜禽場防疫消毒工作8,434場次。 四、本市鳥店及觀賞鳥繁殖場進行採樣監測工作,包括喉頭拭子、排遺採樣及血清監測等,本年度已採樣2,536件次。 五、定期派遣消毒車進行本市七股及四草濕地保護區之噴霧消毒工作,本年度已消毒49場次。 六、104年至今案例場復養工作申請哨兵家禽試驗之復養場總數共101場,試驗合格場次共92場,其中87場已實際復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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