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 
連署人
曾培雅、黃麗招、蔡秋蘭 
案由
建請改善新化區正新國小學校3樓、4樓活動中心綜合球場設施設備。 
說明
  1. 新化區正新國小美意樓3樓活動中心綜合球場因屋頂照明設備使用多年已損壞,與窗簾年久失修嚴重破損無法遮光,影響打球視線,欲改善窗簾及照明設備(天井燈);正心樓4樓活動中心綜合球場亦需改善窗簾。
  2. 另外美意樓3樓活動中心綜球場與正心樓4樓活動中心綜合球場,球場表面多處剝落不平整,影響學生活動安全,因改善經費大,朝向教育部體育署爭取經費改善。
  3. 本案已於113年5月24日會勘完畢,建請臺南市政府體育局補助更新設備。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5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改善新化區正新國小學校3樓、4樓活動中心綜合球場設施設備。」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於113年5月24日現場會勘,會勘結論如下: (一) 3樓改善球場照明設備及窗簾,4樓改善窗簾,由學校提計畫向本府申請補助。 (二) 3樓及4樓球場地坪整修,請學校提計畫,由本府體育局向中央申請補助。 二、本府體育局已於113年6月15日簽准補助新化區正新國小「活動中心屋頂照明設備(天井燈)、球場窗簾工程」80萬元,並請學校於113年11月30日前核結。 三、另請學校提報計畫,由本府體育局向教育部體育署爭取3樓及4樓球場地坪整修經費。 四、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