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3/10/25
- 來文字號
- 府交公運字第1020954967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 連署人
- 案由
- 交通部同意補助本府辦理「102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之第3波計畫市區汽車客運業車輛汰舊換新,總計計畫經費3,836萬元整(中央補助經費3,036萬,市配合款800萬),為爭取時效,謹請 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2年10月17日交路字第102003384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為推動本市公共運輸發展,本局配合交通部102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之第3波計畫,其中「市區汽車客運業車輛汰舊換新」獲交通部同意補助普通大客車10輛,每輛112萬元;低地板公車10輛,每輛223萬6,000元,中型巴士4輛,每輛補助200萬元,共計補助4,156萬元。
四、因本市客運業者府城客運於今(102)年6月甫成立,為提供更佳之公車服務品質,目前府城客運尚評估10輛普通大客車改為10輛低地板公車之可行性。爰此,府城客運先辦理10輛低地板公車車輛汰舊換新,10輛普通大客車汰舊換新先予暫緩辦理,故交通部補助款案為3,036萬元整。
五、又為推動本市發展無障礙公共運輸系統,前揭10輛低地板公車,擬由本局增加每輛80萬元補助,共計800萬元整。故「市區汽車客運業車輛汰舊換新」經費總計新台幣3,836萬元整。
六、本案3,836萬元經費,其中中央補助之3,036萬元整因未及納入本局所屬公共運輸處103年度預算,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本局配合增加800萬元整部分,亦於103年度追加預算辦理追加轉正。
七、本案已於102年10月23日第133次市政會議通過。
- 辦法
- 敬請 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10/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11/13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11/18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20011011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客運業者已簽訂購車契約,刻正打造車體,俟全數交車驗收後撥付。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