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23/08/01 
來文字號
府交綜字第112096198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臺南市政府為辦理「臺南鐵路立體化延伸至永康地區可行性研究」案報院審議,擬依「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補充相關說明,謹請貴會同意辦理,敬請審議。 
說明
  1. 本府推動「臺南鐵路立體化延伸至永康地區計畫可行性研究」案(以下簡稱永康案)之規劃成果及計畫內容,前經貴會111年4月6日南議保安字第1110002614號函同意,後於111年4月14日函送議會同意函予交通部。
  2. 今依國發會112年5月26日第二次審查意見略以:「本案未依『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出具地方議會同意函,內容應包含…同意地方政府負擔經費未如期到位,中央得自地方政府當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計畫型補助款先行扣抵或支付…請依前述要點補附,以符程序。」,爰尚須補充前述文字於貴會同意事項。
  3. 檢送本府111年2月22日提案單、永康案計畫概述一份暨貴會111年4月6日同意函供參。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8月1日第605次市政會議通過。
  5. 提案審議緊急性理由:永康案為本市重大交通建設,可行性研究已通過交通部審查,刻正由行政院交下國發會審議,擬依國發會意見補充說明,以加速爭取中央核定。
 
辦法
請貴會同意永康案將「如地方政府負擔經費未如期到位,中央得自本府當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計畫型補助款先行扣抵或支付」補充於貴會同意事項,以利加速計畫推動時程。 
一讀日期
2023/08/08 
一讀審議結果
一、請交通局於8月17日前提供國發會審查意見之通案處理案例,如台中、台北、高雄等鐵路相關工程案例予本會,並於此期間努力溝通。 二、有關《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是否得拘束地方預算審查之權限,請市府法制處加以了解。 三、本案於8月17日接續審議。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8/17 
大會決議
一、本會為臺南市立法機關對於臺南市政府財政有依法監督之權責,依地方制度法第35條第2款及同法第71條第1款規定,直轄市總預算以年度為期間辦理籌編,並由直轄市議會依法審議議決。爰交通部所訂作業要點要求出具地方議會同意函同意「地方政府負擔經費未如期到位,中央政府得自地方政府當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計劃型補助款先行抵扣或支付」等文字,已與前述地方制度法有所扞格,請臺南市政府去函要求依據相關法規辦理修正,以符合行政與憲政體制。 二、臺南市鐵路立體化延伸至永康為臺南市政府重大地方建設計畫,本會全體議員全力支持,並前已於111年4月6日同意相關規劃成果在案,請臺南市政府加速推動,並於計畫核定後應依建設期程分年編足地方配合款,以避免當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計畫型補助款被中央先行扣抵或支付,為利後續加速審理程序,本次補充相關說明提案勉予同意。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8/2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7930號 
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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