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5/12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50647176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國家人權博物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發展補助」-「白色恐怖中的生命經驗:臺南地區不義遺址(人權歷史場址)與人權推廣計畫」總經費327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94萬8,000元、市配合款32萬8,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作業,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國家人權博物館中華民國115年4月22日人權展字第115300123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條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總經費327萬6,000元(中央補助款294萬8,000元、市配合款32萬8,000元),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預算,為爭取執行時效,擬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5月12日第74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為跨年度(115-116)計畫,需於115年度完成策展腳本撰擬及展覽規劃設計發包採購,以能於116年5-7月開展及如期於該年11月結案,為爭取執行時效,故於本會期提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7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