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9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 
案由
為避免急降雨導致淹水憾事發生,請市府積極建置新化區治水設施,並爭取中央相關經費。 
說明
  1. 新化建設排水系統已到最後幾哩路,請市府積極辦理,讓新化得以在急降雨來臨時快速排除淹水問題,包含以下三案:
  2. 新化區民生路A幹線分洪道(A2分洪道),急雨降至民生路上的水流能夠得以提早排出到虎頭溪,避免淹及正新路、大新路位置,以解決長久以來的淹水問題。
  3. 虎頭溪下游(位於下甲橋處)治水以及下甲橋建置。
  4. 強化衛生一號排水治理工程,放大加寬衛生一號排水渠道,讓上游中游的水流得以排出到鹽水溪,也得以讓衛生二號三水流匯聚處得以舒緩。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5/29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6/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6/1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4000460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為避免及降雨導致淹水憾事發生,請市府積極建置新化區治水設施,並爭取中央相關經費。」案,敬答覆如下: 一、近年氣候變化及開發變遷,降雨逕流量增加,導致大部分管段通洪能力不足因應。且因A幹線位於都市計畫內人口密集區,考量改善工程施作對交通影響程度,研擬將A幹線所容納之排水分流至虎頭溪排水,藉此減輕下游衛生一號排水及營尾大排負擔,降低區域淹水風險。 二、本府水利局已向國土署提報「新化區民生路A幹線(A2-A04)分洪道新建工程」,計畫總經費為新台幣9,800萬元,惟國土署函復因前瞻計畫將屆退還案件申請,後續俟中央單位核定新興計畫後,後續將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辦理。 三、新化區南144線跨越虎頭溪排水下甲橋改建工程核定總經費1.9億元(先期核定規劃設計費約395萬元),本府工務局預計辦理第一階段便橋工程及第三階段橋梁改建工程,第一階段便橋工程經上網招標後,已於114年8月5日完成決標作業;另第三階段橋梁改建工程需配合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所轄自來水管橋遷移新設工程之配置調整修正,預計無法於本(114)年底前完成發包。 四、本府水利局依據經濟部112年12月核定「虎頭溪排水治理計畫(第一次修正)」,虎頭溪排水下甲橋下游尚待整治範圍為新建護岸0K+188~2K+182(兩岸共計3,988m),工程費約4億,用地費約5億,總計改善經費約為9億元,後續將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辦理。 五、衛生一號排水因斷面狹窄有通洪能力不足之情形,經重新檢討後需拓寬既有排水路,以減少當地淹水災害,提升衛生一號排水防洪能,且經濟部於113年核定衛生一號排水治理計畫,需新建護岸0K+108-2K+502(兩岸共計4,628m)、箱涵改建80m,L型防洪牆300m,工程費約5億,用地費約1億,合計總計約6億元,本府水利局後續將會積極向中央單位爭取治理經費(包含用地取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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