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4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沈家鳳
- 連署人
- 林志展、蔡旺詮、陳秋宏、李偉智、劉米山、蔡筱薇、沈震東、鄭佳欣
- 案由
- 建請市府將新營南紙社區內原糖鐵卸鹽台列入歷史建築並予以修復。
- 說明
一、新營南紙社區擁有台灣最早三鐵共構的卸鹽台月台,在社區努力下,1公里長的台糖鐵道變成卸鹽台鐵支路花園,並獲得2010社區公共景觀類建築園治獎殊榮。
二、雖鐵道部分已開闢為鐵道公園,但目前卸鹽台本身的結構卻鋼筋裸露、水泥剝落,相當危險外,也亟待保護。
三、卸鹽台是最早且唯一的三鐵共構轉運站,有獨特性和稀少性,請市府盡速召開相關,會議列入歷史建築並予以修復。
- 辦法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9/2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12/04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12/1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12/20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12069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1月9日以府文資處字第108152642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將新營南紙社區內原糖鐵卸鹽臺列入歷史建築並予以修復」之決議案,答覆如下: 一、 依據貴會於第3屆第2次定期會議員提案(教育第47號案)辦理。 二、 卸鹽臺業於107年3月20、28日辦理現勘,並納入107年5月29日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中討論,鑑於其構造現況已歷經一定程度的改建與整修,特殊性較為不足,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合先敘明。 三、 後續本府亦已建議所有權人(臺糖公司)可將有結構安全疑慮之卸鹽臺RC屋頂雨棚結構拆除,並將卸鹽臺、鐵軌等較完整之構造物融入未來週邊整體景觀規劃設計,爰其雖未具文化資產身份,仍得透過適度修復及再利用方式進行保存。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