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2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沈家鳳
- 連署人
- 鄭佳欣、沈震東、陳秋宏
- 案由
- 建請市府未來針對新營長勝營區剩餘空間進行開發時,應朝生態公園方式規劃。
- 說明
一、長勝營區荒廢近20年,經重新規劃後成為一個具多元開放空間,有完善公共設施及休憩環境,還能當作滯洪池使用之空間。
二、本案開發之初,為完整保留區內既有生態及綠色隧道,採低衝擊低開發方式規劃,減少環境擾動,並創造公園特色,與周邊既有環境資源串聯為生態廊道,滿足市民活動休憩需求。
三、請市府往後如對剩餘空間進行開發時,務必以「有利生態保護」為原則,朝生態公園方式進行規劃。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議提20回函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5/28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6/0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6/17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358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7月7日府工園二字第1090775254號函復: 一、長勝營區公共設施用地4.14公頃,其中公園用地1.73公頃,停車場用地1.02公頃,廣場兼停車場用地0.12公頃,道路用地1.27公頃。本府地政局於閉關長勝營區公共設施用地時,為完整保留區內既有生態及綠色隧道,採取低衝擊、低開發方式規劃’減少環境擾動,榕樹綠色隧道原地保留,並鋪設木棧道,棧道下方留設生態廊道。 二、針對長勝營區公園用地部分,後續若有開發計畫,本府工務局將遵循低街擊、低開發型態,朝生態公園方式規劃’維持現有公園外貌為主,適當增設休憩座椅等設施供民眾使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