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09/13 
來文字號
府交公運字第102083106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02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一般型計畫」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虧損補貼(移撥路線)經費新台幣1億1,265萬387元整乙案(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 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02年8月19日路監運字第102100574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條第四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經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補助本府辦理「102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一般型計畫」市區汽車客運業營運虧損補貼(移撥路線)經費計新台幣1億1,265萬387元整。因本案未及納入本局所屬公共運輸處102年度及103年度預算,擬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已於102年9月12日第127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敬請 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0/01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0/04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20010946號 
執行情形
興南客運、新營客運業於103年1月22日完成第二期款撥付。 興南客運第一期款為45,024,112 元 興南客運第二期款為44,597,926元 新營客運第一期款為11,301,081元 新營客運第二期款為11,727,268元 總計1億1,265萬387元整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