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李退之、陳怡珍 
案由
建請市府環保局研議左鎮區清潔隊增加人力編制乙案。 
說明

1、現階段左鎮區清潔隊有垃圾車二輛與資源回收車一輛,人員編制有6人,而每一輛垃圾車需人力2人/輛(含司機1人與清潔人員1人),每次清運垃圾以一輛垃圾車和一輛資源回收車(含司機1人與清潔人員1人);且顧及人員輪休或特殊事故請假之需,常因人員出勤,使清潔隊內部無人留守服務居民,造成民怨不斷。

2、建請市府環保局儘速研議辦理。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2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897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01.05府環清字第1051335932號函復: 一、依據貴會105年12月27日南議建設字第1050008974號函辦理。 二、本府環境保護局各區清潔隊編制員額至目前為止仍維持縣市合併時原縣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移撥之員額;本案清潔區隊人力員額調整配置,將視爾後清潔人力員額增列時再予以通盤考量為宜。 三、經查原左鎮公所清潔隊於99年12月25日併入本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其編制員額為5人,為應清潔業務及人力調派需求於102年10月已增加1名員額,又本(105)年度辦理環保署「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計畫」僱用臨時工1人期限至11月30日止,以協助該區隊清潔業務。 四、現階段左鎮區隊現有人力以執行例常任務為主,若有特殊勤務時,無法獨立負荷,即由鄰近新化區隊調派人力、機具相互支援。

一、106年1月5日府環清字第1051335932號函復。 二、本府環境保護局清潔區隊人力員額調整配置,視本市清潔人力員額增列時再予以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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