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3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宗翰 
連署人
呂維胤、黃麗招、郭鴻儀、陳秋萍、林志聰、蔡筱薇、蔡旺詮 
案由
基於縮短城鄉南北平衡差距,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建請市府辦理臺南市各學校籃球賽事能更多考量溪北地區。 
說明

一、本市每年舉辦臺南市國小籃球賽事,但由於臺南市幅員廣大,溪北國小孩童前往比賽之成本較高。

二、建請臺南市體育處辦理臺南市國小籃球賽事,選擇場地時,能平衡溪南、溪北。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2072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1年1月5日1110000187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11年1月5日府教體處競字第1101544783號函復: 本府就「基於縮短城鄉南北平衡差距,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建請市府辦理臺南市各學校籃球賽事能更多考量溪北地區」案,敬答覆如下: 一、 109 年及 110 年本市國小籃球賽事承辦單位為永康區學校,當時該校考量學校首次承辦賽事,為利場地借用與行政支援,故賽事場地規劃以溪南地區為主。 二、 承上,本府教育局(體育處)為平衡溪南及溪北地區籃球賽事平衡發展,將於 111 年度起規劃籃球賽事時,研議部分賽事委由溪北地區籃球重點發展學校辦理,或將部分場次調整至溪北地區辦理,以減少溪北地區選手參賽往返路程,共同提升溪南與溪北地區籃球風氣及競技實力。 三、 另為提前籌備校際運動賽事,本府教育局(體育處)將於每年年底調查下一年度各賽事學校承辦意願,並協調辦理地點,平衡交通因素,以利參賽學校備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