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李文正、陸美祈、王錦德 
案由
建請市府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增加體育單位編制及資源。 
說明

一、為打造全民運動的健康城市,強化本市運動競技選手競爭力,打造體育經濟春訓財等,應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增加人力編制及資源。

二、高雄市體育處已於九月份升格為「運動體育局」,目前有64名編制人力。

三、肯定市府將於下年度新增一個組,共8名人力編制;但即便新增後體育處編制仍僅30人,嚴重不足。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12次臨時會第1次會(107年11月27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788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以107.12.12府教體處人字第1071363972號函復本會: 本府就「建請市府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增加體育單位編制及資源」決議案,敬覆如下: 有關體育處升格為市府一級機關(體育局)一案,於本府財政及人力編制考量下,業已參考六都體育主管機關組織編制,針對本市體育處組織編制部分,增給正式編制員額10名及擴編為3組,以促進專責分工,修編案已於107年11月13日經考試院備查,短期將儘速補實現有職缺人員,後續再依實檢討組織改制可行性,期以逐步改善體育處組織現狀,提升工作效率及效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