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2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5/19 
來文字號
府地用字第111065870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111年度「土地違規使用查處作業」計畫,本年度核定經費10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編入111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1年5月10日內授營綜字第111080893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內政部核定111年度土地違規使用查處作業,核定新增補助經費新臺幣100萬元(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1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5月17日第54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2/06/08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6/30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蔡育輝議員、許又仁議員、陳昆和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三、土地違規使用罰鍰收入之半數,請研議保留於裁罰單位(地政局),編列預算回饋於裁罰區域使用。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7/04 
大會決議
一、同意墊付。 二、土地違規使用罰鍰收入之半數,請研議保留於裁罰單位(地政局),編列預算回饋於裁罰區域使用。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7/08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1000673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