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8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鎮國 
連署人
李文俊、張世賢、尤榮智 
案由
建議二空新村、精忠二村都更案所規劃之社會住宅能與“能源國宅”結合,以太陽能、風能等綠建築集合式住宅方向規劃,社會住宅可遏止投資者炒作房價。 
說明

一、南市二空新村、精忠二村都更招商說明會已於日前辦理完畢,民眾期盼的社會住宅案(只租不賣)儼然成形,為提倡“能源國宅”,請市府未來朝結合太陽能、風能等綠建築集合式住宅方向規劃,社會住宅除可遏止投資者炒作房價,讓年輕人及需求者成家更容易,更能享有健康、精緻、祥和的居住品質,更是市府重要施政宣傳之一。

二、市府也必須擬定受惠對象(青年住宅、單身還是結婚,若離婚後子女歸屬問題是否仍有權利等,還是照顧弱勢住宅,至於長青國宅建議不應蓋新樓,而以改裝舊樓為主…),應明訂其定位,而非全部混為一體,造成設計規劃困擾,社會住宅是民眾期盼,應朝住商混合、繁榮地方而非單純住宅顯現。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5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1167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12月30日府都更字第1081494713號函復: 一、 有關建議「二空新村、精忠二村未來朝結合太陽能、風能等綠建築集合式住宅方向規劃社會住宅」乙節,經查二空新村、精忠二村都市更新案已陸續於108年9月及12月公告招商中,未來市府將以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取得社會住宅,有關建議事項將於後續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擬定階段,與實施者研議協商採都市更新之智慧建築及綠建築等容積獎勵項目規劃興建社會住宅。 二、 有關建議「擬定受惠對象、明訂其定位、朝住商混合、繁榮地方而非單純住宅顯現」乙節,經查本府業於107年12月14日修正公布「臺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明訂申請資格,另有關公營住宅之土地使用是否朝住商混合方式,將納於後續規劃設計研議。 二、貴會及議員關心市府地方建設,併予致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