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鴻儀、鄭佳欣
- 連署人
- 黃麗招、蔡筱薇、蔡淑惠、林易瑩、Kumu Hacyo谷暮.哈就、Ingay Tali穎艾達利
- 案由
- 請市府評估於新豐地區(仁德、歸仁、關廟、龍崎)設置國民運動中心。
- 說明
一、臺南為六都之一,但相比其他都運動場館,臺南市是六都之末,明顯不足更缺乏整體規劃,以桃園市為例,升格後規劃有桃園、中壢、平鎮、蘆竹、八德共5座國民運動中心,以及南平公園運動中心,大溪國小多功能運動中心等,反觀本市僅有永華國民運動中心,明顯不足。
二、請市府正視新豐地區(仁德、歸仁、關廟、龍崎)18萬人口長期運動場館不足問題,設置規劃設置新豐區國民運動中心。
三、仁德區都市計畫用地文(小)1已於民國80年用地取得,目前除部分提供民眾休閒運動外,剩餘空間仍處閒置狀態,建請以該用地納入國民運動中心可行性評估。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2/1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2/22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3/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3/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1999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21日以府教體處設字第1080336738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請市府評估於新豐地區(仁德、歸仁、關廟、龍崎)設置國民運動中心」案,敬答覆如下: 一、國民運動中心補助計畫為教育部體育署之專案計畫,於99年開始推動,並於106年結束相關計畫申請,其主要申請要件為核心服務圈(基地為中心半徑 1 公里範圍)人口數 1 萬人,及所在行政區或延伸服務圈(基地為中心半徑 10 公里範圍)人口數 15 萬人以上之交通便捷的都會區基地,所以提出申請計畫必須衡酌服務人口、營運條件、交通條件及營運自償率等,必須核實評估。 二、目前新豐地區內仁德、歸仁、關廟、龍崎區內,已有設立運動公園,相關運動設施有籃球場、網球場、羽球場、游泳池、壘球場等項目,可供民眾運動休憩使用。 三、未來教育部體育署若有相關國民運動中心補助計畫,本案將列入評估辦理。
一、108年3月21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080336738號函復。 二、未來體育署若有相關國民運動中心補助計畫,將列入評估辦理。 三、本案尚需進行可行性評估及視整體財政狀況研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