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5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案由
建請廢止「走失滿年逕予死亡除户」,改以「長期失蹤/專案協尋」進行系統註記。 
說明
  1. 走失動物多有被暫養、流落他處或仍在搜救之可能,在無客觀死亡事實下草率除戶,不僅扼殺飼主希望,更有利用「紙上除户」美化結案數據、粉飾太平之嫌,摧毁晶片登記制度的真實性與信賴度。
  2. 廢止「走失滿年逕予死亡除户」草率規範全面修訂寵物登記除戶作業準則,未獲確切死亡事證前,建請動保處改以「長期失蹤/專案協尋」進行系統註記,確保官方資料真實性,維護市民財產與情感權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10/0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10/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