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案由
建請市府利用機(21)用地興建台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大樓。 
說明

一、現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分二地辦公,偵一、三、五、七隊部於新營區,偵二、四、六部隊於安南區,縣市合併十一年來尚未做調整,為隊部之間業務整合與橫向溝通順暢,有合併之必要。

二、機(21)為市府預定之機關用地,無土地取得之問題。

三、刑事警察大隊現於新營區,移送嫌犯至台南地檢署路程甚遠,有交通時間與安全上之考量,建請市府於機(21)興建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大樓,落實台南市刑案之偵辦。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9/0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9/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9/16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0832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10月7日府警刑行字第1101138145號函復: 一、摘要: (一)現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分二地辦公,偵 一、三、五、七隊部於新營區,偵 二、四 、六隊部於安南區,縣、市合併十一年來尚未做調整,為隊部之間業務整合與橫向溝通順暢,有合併之必要。 (二)機(21)為市府預定之機關用地,無土地取得問題。 (三)刑事警察大隊現於新營區,移送嫌犯至臺南地檢署路程甚遠,有交通時間與安全上之考量,建請市府於機(21)興建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大樓,落實臺南市刑案之偵辨。 二、辦理情形 (一)有關永康機21機關用地位於永康區東橋段430、622及629三個地號,目前為軍方用地,總面積14,951.45平方公尺(約 4,522坪)。 (二)因應議員提案,本府於9月22日由秘書長召集警察局、財政稅務局、都市發展局、民政局、地政局、環境保護局及永康區公所等召會研商有關「刑事警察大隊(以下稱刑大)遷移用地事宜」。本府已於108年向中央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計畫」,將於永康機21機關用地興建「親子館 」,而該用地目前有許多單位均有進駐意願。刑大現有 8 個外勤隊、8 個內勤組及 1 個臨時編組隊,並將結合科技導向等作為興建新大樓之目標, 所需建築基地約需 7, 000 平方公尺(約 2,200 坪),「機21」有無足夠空間可供刑大興建使用,需俟細部規劃後才能確定;另秘書長並指示財政稅務稅局、都市發展局協助尋找永康附近的機關用地,將相關資料提供警察局作評估 ,再開會討論後續作業。 三、警察局後續做法: 協調本府相關局處協助規劃徵收或變更永康、新市或善化地區之土地或另尋找現有合適之廳舍供刑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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