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碧玉 
連署人
杜素吟、吳禹寰、周奕齊、Ingay Tali 穎艾達利、陳怡珍 
案由
建請市府教育局加强稽查課後安親班、補習班接送學童之車輛是否符合規範,以保障學童乘車安全。 
說明
  1. 依民眾反映,常有補習班、課後安親班使用不合格的私家車接送,並嚴重超載。
  2. 為有效遏止上該業者,違規接送所造成潛在危險,建請市府教育局加強稽查,以維護學童乘車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2/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1181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教育局加强稽查課後安親班、補習班接送學童之車輛是否符合規範,以保障學童乘車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每月定期會同臺南市警察局、監理站及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進行交通車聯合路邊攔查至少10場次,倘接獲人民陳情,教育局亦不定期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稽查了解。 二、如查獲違法情事,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負責人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缓,並命其限期改善。 三、除路邊攔查外,於到班進行法令檢查時,併宣導交通車核備規定,以及納入相關會議或研習加強宣導相關專業知能,以維護學生乘車安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