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4/01 
來文字號
府衛照字第115040395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5年度長照3.0整合型計畫(經常門)經費計新臺幣3億7,156萬7,000元整(全中央補助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提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2月13日衛部顧字第1151960307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經費為新臺幣74億9,535萬1,000元整(中央補助72億5,875萬元;市配合款2億3,660萬1,000元),其中已納入115年度預算編列71億2,378萬4,000元(中央補助68億1,974萬元;市配合款3億404萬4,000元),餘3億7,156萬7,000元(全中央補助款)未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4月1日第74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經費為獎補助費,補助長照服務使用者服務費,倘墊付案未能通過,將中斷本市長照服務使用者使用服務,影響長照業務之推動。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