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9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06/27 
來文字號
府文新展第1000470576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核定新營文化中心音樂廳「防火側幕」「防火布幕」,經費新台幣630萬元整乙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補助新台幣378萬元、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252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6款辦理。

二、本案相關說明:

1.依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00年5月6日文壹字第1003009848號函辦理。

2.本局提案「新營文化中心音樂廳「防火側幕」「防火布幕」」申請630萬元補助經費,已獲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核定補助新台幣378萬元整(依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興建文化設施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本府配合款新台幣252萬元整。

三、上開經費為新台幣630萬元整,中央補助新台幣378萬元、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252萬元整,為因應時效,俾利計畫執行及配合文建會列管時程,擬提請市政會議審議後,報請市議會同意先行墊付新台幣630萬元整,並辦理100年度追加減預算程序。(預算科目:「一般建築及設備-建築及設備-設備及投資」)。

四、本案因執行時間緊迫,業經100年6月16日第24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0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7/11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7/21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0902號 
執行情形
刻正研擬布幕規格、需求等相關作業資料,預計於8/30前提報文建會,俟審核通過後,辦理後續招標事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