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 
案由
建請市府積極辦理「新市區南175線虎山過水陸橋改建工程」,加速完成設計、用地徵收、發包及中央補助爭取作業,並以116年動工為目標推動。 
說明
  1. 原新市區南175線虎山過水陸橋為地方居民往來及農產運輸重要道路節點,因橋梁型式危險及通行條件受限,地方長期關心通行安全、排水防汛及道路改善需求;本案已於112年8月24日辦理地方說明會,具地方共識基礎。
  2. 依地方追蹤進度,本案已於114年編列115年度相關預算,既然經費已到位,建請工務局同步推動設計、行政程序、用地協調、發包準備及中央補助爭取,避免預算編列後執行期程延宕。
  3. 建請市府將本案列為新市區重要橋梁改善案,定期向地方說明辦理進度,並以116年開始動工為努力目標,提升新市區潭頂里一帶交通安全、排水韌性及居民通行品質。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5/2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5/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6/0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5000408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積極辦理南175線虎山過水路橋改建工程,加速完成設計、用地徵收發包及中央補助爭取作業,並以116年動工為目標推動」1案,敬答覆如下: 旨案本府工務局已完成基本設計作業,評估工程經費為8,760萬元、用地及拆遷補償費為1,500萬元(115-116年分年執行),並持續積極向經濟部水利署爭取經費補助辦理橋梁改建。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