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皇宇 
連署人
黄肇輝、吳通龍、李偉智、周嘉韋、王宣貿 
案由
請環保局規劃「企業捐贈」與「企業形象廣告」於清運車上,加速垃圾清運車汰舊換新的速度。 
說明

幫助我們清運垃圾的好夥体中10年以上的垃圾車估了全體的72%,15年以上的甚至有30%以上,如此之高的車齡是否應該逐一汰換呢?

垃圾車是常在馬路上行駛的大型車輛它的危險性遠高於一般的車輛,各種零件的老化,廢氣的排放,行駛時的死角,都是他的問題,但如果能逐一汰換的話,這些危險及汙染就能逐漸地降低,所以我們該如何去提高垃圾車的汰換率,應該要有新的方法。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11492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環保局規劃「企業捐贈」與「企業形象廣告」於清運車上,加速垃圾清運車汰舊換新的速度。」案,敬答覆如下: 一、現行行政院財物標準分類清潔車輛規定使用年限為10年,惟環境部車輛汰換計畫之標準為:垃圾車車齡15年以上或行駛里程數達25萬公里;資源回收車汰換標準依序為(一)因執行業務車輛耗損嚴重(二)柴油引擎排放標準第1期至第3期(三)車齡達15年以上且行駛里程數達12萬公里,此項標準114年更改為車齡滿15年、行駛里程數逾25萬公里或車齡滿10年且行駛里程數12.5萬公里。本府環保局皆優先向中央申請符合汰換標準之車輛補助,並向市府爭取預算購置不足之車輛機具。 二、本府環保局現有垃圾車共451輛,平均車齡為11年,現有資源回收車共369輛,平均車齡為11年,113年中央補助及本市預算預計汰舊換新垃圾車共32輛,資源回收車共55輛;114年中央補助及本市預算預計汰舊換新垃圾車共37輛,資源回收車共18輛,將優先汰換車齡老舊、車況不佳之車輛,未來本府環保局將持續爭取相關車輛補助經費,以加速汰換老舊車輛。 三、本府環保局考量中央補助經費及市預算有限,不及汰換本市環保清潔車輛,將擬定接受民間單位捐贈清潔車輛及機具原則,開放民間單位捐贈清潔車輛。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