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震東、鄭佳欣 
連署人
林易瑩、蔡筱薇 
案由
建請環保局加強宣導民眾於海邊、港口等海域旁施放煙火炮竹的清理工作。 
說明

一、民眾常於海邊港邊等海域旁施放煙火炮竹(如觀夕平台等地),尤其中秋、元宵等節慶。目前宣導僅於該地設立告示牌,但大多民眾置之不理施放後仍遺留炮竹殘骸,尤其民眾多赤腳踩踏在沙灘上,其殘骸容易使腳受傷,甚至還可能有火藥危害的疑慮,如殘骸掉落海中,將成為海洋垃圾破壞海洋生態,雖然節慶過後會有淨灘活動,但施放當下到淨灘前仍有危害存在。

二、建請環保局節慶前於市府網頁、Line、廣播電台、跑馬燈…甚至攤商協助宣傳,加強清理煙火炮竹的殘骸垃圾。以求民眾追求玩樂的同時更能兼顧安全及環境的清潔。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1212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1月13日府環清字第1081477524號函復如下: 本府就「建請環保局加強宣導民眾於海邊、港口等海域旁施放煙火炮竹的清理工作」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環保局將於本市觀光景點,如觀夕平台、黃金海岸、漁光島等處,在節慶時增設垃圾桶並立告示牌,請市民朋友配合將使用過之炮竹垃圾放置垃圾桶或是垃圾集中區,以維護環境整潔;另節慶結束隔天即動員人力盡速恢復市容清潔。 二、本府環保局將於節慶前於網頁、Line推播、廣播電台及跑馬燈等方式宣導加強清理煙火炮竹的殘骸垃圾,亦會安排人力至攤販集中區請店家協助宣導。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