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1/08/08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0055937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出售本府經管坐落本市東區德高段467地號等35筆非公用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提請審議。 
說明

一、坐落本市東區德高段467地號等35筆市有土地,現況為空地,100年總公告現值為397,183,280元(如臺南市政府管有非公用市有土地擬處分清冊(6)),擬依臺南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9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5條第1項第1款及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第7點但書第7款規定辦理出售以挹注市庫。

二、本案業經本府100年8月2日第3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出售。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8/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9/05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00011206號 
執行情形
送內政部核准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