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5/04/08 
來文字號
府衛檢字第114030617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13年精進地方政府關鍵食安管理計畫-檢驗強化方案-提升檢驗品質」,114年度所需經費新臺幣200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於納入115年度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行政院113年11月5日院臺食安字第1135016639號函、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7日衛授食字第1139080876號函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衛生福利部審議核定本計畫第一期獎勵金新臺幣1,100萬元及第二期獎勵金新臺幣500萬元,共計新臺幣1,600萬元(中央全額補助),本案獎勵金需挹注於本府衛生局執行「檢驗強化方案-提升檢驗品質」之強化檢驗品質及提升檢驗量能等相關業務114年度所需經費新臺幣200萬元整,因未及納入本府衛生局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4月1日第69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之辦理期程為114年9月1日起執行,為使本計畫之檢驗人力能順利銜接衛生福利部於8月31日終止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食品安全建設-強化衛生單位食安治理檢驗效能及品質計畫」,擬運用獲配獎勵金辦理強化檢驗品質及提升檢驗量能等相關工作,爰需此經費以利本府衛生局業務推動。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