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5/04/08
- 來文字號
- 府衛檢字第1140306175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13年精進地方政府關鍵食安管理計畫-檢驗強化方案-提升檢驗品質」,114年度所需經費新臺幣200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於納入115年度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113年11月5日院臺食安字第1135016639號函、衛生福利部113年11月7日衛授食字第1139080876號函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 衛生福利部審議核定本計畫第一期獎勵金新臺幣1,100萬元及第二期獎勵金新臺幣500萬元,共計新臺幣1,600萬元(中央全額補助),本案獎勵金需挹注於本府衛生局執行「檢驗強化方案-提升檢驗品質」之強化檢驗品質及提升檢驗量能等相關業務114年度所需經費新臺幣200萬元整,因未及納入本府衛生局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 本案業經本府114年4月1日第69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之辦理期程為114年9月1日起執行,為使本計畫之檢驗人力能順利銜接衛生福利部於8月31日終止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食品安全建設-強化衛生單位食安治理檢驗效能及品質計畫」,擬運用獲配獎勵金辦理強化檢驗品質及提升檢驗量能等相關工作,爰需此經費以利本府衛生局業務推動。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5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大會決議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