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5/07 
來文字號
府都景字第113061685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政策引導型第5階段-「113年臺南市新化區水圳縫補計畫」乙案經費新台幣1,600萬元(中央補助款1,232萬元,地方配合款368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3年4月2日台內國字第113080310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有關內政部核定本市辦理「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政策引導型第5階段計2,600萬元,惟本局於113年度業已預編1,000萬元在案,本次提送墊付經費為「113年臺南市新化區水圳縫補計畫」乙案,經費新台幣1,600萬元(中央補助款1,232萬元,地方配合款368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4月16日第64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理由:本案為配合上述說明一核定函內容,須於113年5月31日前完成規劃設計發包作業。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建設市提第12案.pdf
 
一讀日期
2024/05/2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1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