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朝來 
連署人
蔡秋蘭、李坤煌、蔡育輝、杜素吟、林全忠、林慶鎮、洪玉鳳 
案由
公路總局已經規劃台61線七股溪景觀大橋橋體夜間照明光雕設置案,工程經費由公路總局負擔,建請市府負責管養權責及周邊景觀措施、交通動線與設置停車空間,以利營造潟湖觀光遊憩兼顧生態現況之特色。 
說明

一、台61線七股溪大橋南下主線道目前正由公路總局西濱南工處施工中,該大橋當初係應前台南縣政府及當地民眾之要求,融入景觀設計元素,而與一般制式橋體有完全不同之風貌,周邊七股潟湖之天然美景,因此榮列網路票選台灣八條最漂亮公路之一。

二、為進一步美化該大橋之景觀,該局前於103年即在考量尊重環境生態、兼顧地方發展,並提升景觀大橋自明性之前提下,規劃不妨礙生態之橋體夜間景觀照明(光雕),期望能創造人文與生態互相輝映的河畔亮點。

三、該構想計畫提出後,為期能具體落實,曾於103年4月28日召開配套措施與管養權責研商會議,市政府未派人出席,七股區公所則表示沒有能力維護,以致全案停滯不前。

四、本市濱海地區擁有獨特的生態環境、天然美景與人文風貌,也因此除了市府觀光旅遊局外,還成立了國家風景區和國家公園,本案若能實現,對於逐漸蕭條的七股潟湖週邊的觀光遊憩發展定能有相當大的助益。

五、本案對於七股的發展有相當大的重要性,市道(173甲線)路燈之維護管理本就是市府權責,經查公路總局方面應該早已規劃妥當,相關設置經費亦已到位,正靜待市府之回應。請市府務必展現發展地方特色的企圖心,積極配合公路總局,爭取本案之實現。

附件:103年4月28日配套措施與管養權責研商會議紀錄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8/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5000591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5.09.19府工務三字第1050914582號函復: 一、本府工務局於105年5月23日函復公路總局同意後續接管維護事宜(附件一:南市工新一字第1050503639號函)。 二、公路總局於105年6月27日回函(附件二:濱南設字第1050015799號函)說明如後,「經陳報交通部公路總局函覆『旨揭標案主體工程刻正施工中,工程內容並未包括夜間景觀照明設置…』有關貴府建議設置景觀照明案,本處未便同意辦理。」 三、而後本府工務局於105年8月11日再度函請公路總局西濱南工處(附件三:南市工新一字第1050710043號函)研議將七股溪景觀橋景觀照明設施以發包節餘款辦理。

陳議員朝來於105年9月12日召開「台61線七股溪橋夜間景觀照明系統配套暨促進地方觀光發展協調會」,除敦請各與會單位就旨揭管養權責問題攜回單位研商外,亦請觀光旅遊局主導本案之協調事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