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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黃麗招、邱昭勝、鄭佳欣、謝舒凡、周嘉韋、李宗翰、楊中成、蔡筱薇、陳秋宏、黄肇輝、陳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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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政府研擬多元使用臺南轄內高灘地空間,提供市民多元休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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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新北市政府積極規劃其所有之1,382公頃的高灘地使用,打造提供給市民休憩的公共設施,建議市政府借鏡新北市及其他國際城市做法,在臺南市所屬河川高灘地空間,積極做多元規劃,增加市民使用公共空間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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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研擬多元使用臺南轄內高灘地空間,提供市民多元休憩空間」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所管水利設施,因僅渠道中有高灘地,考量高灘地腹地空間不足,發展休憩空間恐有限。
二、惟尚可利用其他水利設施發展空間多元化再利用:
(一)如仁德之心滯洪池,係將環境營造為親水教室,呈現河川排水、滯洪池、水淨場等水利設施特色及知識,成為一處兼具運動休憩、水資源教育、生態之滯洪池公園。
(二)另竹溪水岸環境營造,係將荷治時期就存在的水岸森林以低密度開發手法,保留竹溪水岸與森林生態,提供市民散步休閒、觀察生態的打卡新景點。
三、除此之外,後續亦配合中央單位之排水流域調適規劃,提升水域營造亮點可及性,透過串聯動線與水域節點營造,增進地區民眾對水岸環境之情感或水岸週遭文化歷史重現的契機,提供與優化社會休閒遊憩之服務功能,打造親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