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5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5/07 
來文字號
府教體處設字第110056781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辦理「110年度補助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改善訓練環境及器材設備」案,經費新臺幣298萬6,000元(全額中央補助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3月30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0001059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共計新臺幣1,298萬6,000元(全額中央補助),前已於本年度匡列1,000萬元,不足之298萬6,000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利本案執行及配合中央列管時程,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10年5月4日第48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9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03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0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0551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