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8/11/19
- 來文字號
- 府文秘字第1071291114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文化資產管理處
- 連署人
- 案由
-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108年度「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計畫」經費新臺幣94,276,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46,609,000元;市配合款47,66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以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7年8月14日文計字第1073023272號函「文化部主管108年度對地方政府補助經費分配表(預算案)」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文化部補助款為46,609,000元,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編列市款47,667,000元,總經費共94,276,000元。為爭取時效,擬先行墊付94,276,000元,以辦理相關作業,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以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9月26日第35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以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8/11/2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8/11/27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8/11/30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7923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