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11/19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07129111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資產管理處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108年度「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計畫」經費新臺幣94,276,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46,609,000元;市配合款47,66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以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7年8月14日文計字第1073023272號函「文化部主管108年度對地方政府補助經費分配表(預算案)」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文化部補助款為46,609,000元,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編列市款47,667,000元,總經費共94,276,000元。為爭取時效,擬先行墊付94,276,000元,以辦理相關作業,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以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9月26日第35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編列總預算時再予以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11/2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1/3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7000792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