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3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鄭佳欣、林志展、陳秋宏、方一峰、邱莉莉、吳禹寰、林燕祝、陳秋萍、趙昆原、林美燕、沈家鳳、許又仁、杜素吟、蔡筱薇、劉米山、沈震東
- 連署人
- 呂維胤、唐碧娥、陳碧玉、李啓維、黃麗招、郭鴻儀、曾培雅、陳怡珍、蔡淑惠、蔡旺詮、周奕齊、李宗翰、王錦德、林志聰
- 案由
- 建請市府編列預算補助本市70歳以上老人健保費負擔,並逐年放寬補助資格至65歲。落實老人福利,已使本市成為更友善、健康、宜居的城市。
- 說明
一、 比較國內各縣市有補助65歲以上老年健保費政策範例,每與地方鄉親論及,多有欣羨。現在台北市補助對象65歲以上即符合資格,桃園市補助對象65歲以上即符合資格,基隆市、新竹市…等亦同。
二、 先前議會同仁曾有提案,希望由市府補助本市65歲以上老年健保費,然皆因財政困難等障礙無法實現。
三、 如若先以補助本市70歲以上老人健保費負擔,再逐年放寬補助資格至65歲,以受益人數減少使經費支出衝擊有所減緩,請評估是否可行?期待可由市政府補助地方老年鄉親健保費,使本市公共建設成績獨佔鰲頭之際,社會照顧福利也不落人後,以求減輕鄉親退休後養老負擔,且無分貧富皆可享平等醫療資源,並加以促進社會福利國政策願景目標。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2/04/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6/0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6/08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6/15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05456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1年6月21日1110006261號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1年6月20日府社老字第110784423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編列預算補助本市70歳以上老人健保費負擔,並 逐年放寬補助資格至65歲。落實老人福利,已使本市成為更友善、 健康、宜居的城市。」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補助70歲以上老人健保費預估一年需要經費約新臺幣20億 5,843萬元左右(截至111年5月止本市70歲以上老人計20萬 7,670人,每人每月保險費以新臺幣826元計算),其經費龐大將排擠其它市政建設。有關65歲以上長者健保補助費市府目前循序漸進,以提升長者之照顧。 二、今(111)年針對55歲至64歲原住民及65歲至99歲之長者,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超過12% (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受扶養人亦同) 且於設籍限定之月份未獲健保費自付額補助者,每人發放健保福利金金額1,000元,預計受益人數為24萬6,893人受益,所需經費2億4,689萬3,000元;加計重陽敬老金,符合資格者將可一次領到重陽敬老暨健保福利金各1,000元,合計2,000元。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