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0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林美燕 
連署人
蔡育輝、蔡宗豪、許至椿、周麗津、吳通龍、林燕祝 
案由
建請市府於東區、南區、安平區各建設一座合格寵物公園。 
說明
現代人養寵物取代婚生子、陪伴功能之趨勢持續增加,寵物成了人類最親密的夥伴,給予毛小孩一個合適的活動空間,也給飼主們有良好的社交、運動空間,是現代都市不可或缺的公共設施,建請於東區、南區、安平區各建設一座合格寵物公園。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0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14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0653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東區、南區、安平區各建設一座合格寵物公園。」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目前有2座寵物公園,安平寵物公園及南瀛綠都心寵物運動公園。 二、本府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已將東區竹篙厝公園(德昌路和仁和路交叉口滯洪池)及南區明和公園列為規劃設置寵物友善專區之地點,並進行後續建置工作。 三、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