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財經
- 案號
- 10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培雅、林美燕
- 連署人
- 蔡育輝、蔡宗豪、許至椿、周麗津、吳通龍、林燕祝
- 案由
- 建請市府於東區、南區、安平區各建設一座合格寵物公園。
- 說明
- 現代人養寵物取代婚生子、陪伴功能之趨勢持續增加,寵物成了人類最親密的夥伴,給予毛小孩一個合適的活動空間,也給飼主們有良好的社交、運動空間,是現代都市不可或缺的公共設施,建請於東區、南區、安平區各建設一座合格寵物公園。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6/20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7/14
- 發文字號
- 南議財經字第 112000653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於東區、南區、安平區各建設一座合格寵物公園。」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目前有2座寵物公園,安平寵物公園及南瀛綠都心寵物運動公園。 二、本府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已將東區竹篙厝公園(德昌路和仁和路交叉口滯洪池)及南區明和公園列為規劃設置寵物友善專區之地點,並進行後續建置工作。 三、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