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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尤榮智、蔡淑惠、李中岑、Ingay Tali 穎艾達利、周奕齊、林冠維、曾之婕、陳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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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擬請審慎評估於國中、小校內增設校園安全維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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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建請市政府相關單位研擬可行之校園安全方案,審慎評估於國中、小校內增設校安維護人員,以期讓家長放心送孩子到學校安心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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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擬請審慎評估於國中、小校內增設校園安全維護人員。」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持續辦理學校學務人員處理校園事件之增能研習,提升學校行政人員專業知能,也針對學校教師,辦理班級經營之研習,提升教師班級經營策略,以預防校園事件發生。本府教育局亦持續請學校於每學年開學時,應向學校人員宣導正向管教議題,建立友善校園。
二、本(113 )年校園霸凌、教師解聘及性平法規修正施行,校園事件攀升,學校均需投入大量人力以召開會議或辦理調查程序等;教育部本年5月起規劃補助學校協助學輔工作教師與國中共置副組長之減授課鐘
點費,以降低支援行政業務教師授課時數,減輕學校行政業務負擔。
三、本府教育局將督導學校應持續保持良好親師溝通,於辦理班親會時,向家長溝通說明各校的輔導與管教學生方式,班級導師應持續與家長保持良好溝通,於輔導管教學生時,應考量學生個人需求,適時調整正向管教措施。
四、本府教育局將持續強化校園安全,補助無臨時駐衛警學校經費以進用保全人力,每日駐校8小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學校均完成校園安全地圖公告,並與轄區派出所簽定維護校園安全協定書,共同維護校園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