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4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家貞 
連署人
尤榮智、蔡淑惠、李中岑、Ingay Tali 穎艾達利、周奕齊、林冠維、曾之婕、陳怡珍 
案由
擬請審慎評估於國中、小校內增設校園安全維護人員。 
說明
  1. 近來校園危安事件頻傳,不論是校園內暴力、霸凌及午餐食安情事時有耳聞,而校內教師除了本身的重要教學工作外,還要忙於協助學生課業學習及校內生活的各項事務,其工作負荷忙碌的程度實難言喻。
  2. 若理應單純無害的學校裡,連校園安全如紅燈亮起,會讓學生在校內學習時感到不安心,同時家長也無法感到放心。
 
辦法
建請市政府相關單位研擬可行之校園安全方案,審慎評估於國中、小校內增設校安維護人員,以期讓家長放心送孩子到學校安心上課。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38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擬請審慎評估於國中、小校內增設校園安全維護人員。」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持續辦理學校學務人員處理校園事件之增能研習,提升學校行政人員專業知能,也針對學校教師,辦理班級經營之研習,提升教師班級經營策略,以預防校園事件發生。本府教育局亦持續請學校於每學年開學時,應向學校人員宣導正向管教議題,建立友善校園。 二、本(113 )年校園霸凌、教師解聘及性平法規修正施行,校園事件攀升,學校均需投入大量人力以召開會議或辦理調查程序等;教育部本年5月起規劃補助學校協助學輔工作教師與國中共置副組長之減授課鐘 點費,以降低支援行政業務教師授課時數,減輕學校行政業務負擔。 三、本府教育局將督導學校應持續保持良好親師溝通,於辦理班親會時,向家長溝通說明各校的輔導與管教學生方式,班級導師應持續與家長保持良好溝通,於輔導管教學生時,應考量學生個人需求,適時調整正向管教措施。 四、本府教育局將持續強化校園安全,補助無臨時駐衛警學校經費以進用保全人力,每日駐校8小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學校均完成校園安全地圖公告,並與轄區派出所簽定維護校園安全協定書,共同維護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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