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筱薇 
連署人
李宗翰、沈震東、林志展 
案由
共享機具可否納入車體險。 
說明

共享機車上路後,業者因投保的保險規範不夠周全,部分未保車體險,導致租車民眾一出車禍車體受損,動輒收到上萬求償帳單,引發爭議。

本席認為交通局應將「車體險」納入臺南市共享機動車輛管理自治條例。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0000685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9月10日府交綜字第1101056769號函復: 一、為規範共享機具業者應善盡管理事項,本府已研擬「臺南市共享機動車輛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並經貴會110年8月19日第37次會決議三讀通過,該條例比照各縣市法規,將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等義務納入條文。惟目前各縣市自治條例亦尚未納入車體損失保險。 二、查交通部刻正研擬「機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其應記載事項包含由出租人自行加保相關投保項目(如第三人責任保險、竊盜損失保險、車體險、駕駛人傷害保險、乘客責任保險等)。本案俟交通部頒布實施該定型化契約時即具有法律約束效力,本府將配合要求業者明確標示投保項目,俾利承租人明確辨識、自行加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