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9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邱莉莉、林志聰、王定宇、陳怡珍、李文正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於大新營地區覓地設置桌球訓練中心。
- 說明
一、臺南市桌球運動在早年即稱霸體壇,目前在區運也保有連霸成績,惟溪北地區的學子若要兼顧就學、多元化入學等發展,僅能選擇到台南一中等學校就讀,並就近接受訓練,為祈保有臺南市桌球運動優勢,建請設置溪北地區桌球訓練中心。
二、溪北地區(大新營地區)以新營區為例,是文教園區,在鹽水、柳營等區人口式微降低下,僅大新營地區因教育方面受到肯定,致而新營區人口微幅成長,轄區內的小學、國中、新營高中、興國中學、明達中學、南光中學、鳳和中學等辦學績效獲得肯定,學子就近就讀後考上大學成效卓著,若在溪北地區發展桌球運動並設置訓練中心,將對地區學子有甚大助益。
三、臺南市體育處所列管新營體育場內的桌球運動區域,目前由新營區桌球委員會管理,空間狹隘不大,且設施欠完整,地方上有南瀛桌球協會、鹽水桌球協會與多家私人訓練球館,在在顯示地區桌球運動蓬勃,請基於鼓勵學子多元入學、運動強身報國等方向,培育臺南市桌球之光理念,在溪北地區設置桌球訓練中心,鼓勵重點學校成立球隊一起推動。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4/08/04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4/08/1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4/08/18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30005294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3年8月25日以府教體處動字第1030782403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檢送本府對貴會第1屆第9次臨時會決議案(教育議提2號)「建請臺南市政府於大新營地區覓地設置桌球訓練中心」之書面答復乙份,請查照。 對貴會第1屆第9次臨時大會決議案之書面答復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於大新營地區覓地設置桌球訓練中心」決議案,敬答復如下: 一、本市桌球運動歷年來於全國運動會績效卓著,已連續奪得23連霸,桌球運動亦已納入本市優勢運動發展計畫7個運動種類之一,有關貴會上開決議案,本府教育局(體育處)擬就本市溪北區桌球基層選手訓練站、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銜續培訓體系建置及現有場館或文教用地等方面與相關單位通盤研商,研擬本市桌球運動未來發展規劃。 三、對於貴會關心本市桌球運動培訓發展及設置桌球訓練中心一事,本府謹表謝忱。
1.本府教育局調查學校運動代表團隊資料,目前國小成立桌球隊者計歸仁國小、永康國小、大灣國小、德高國小、楠西國小、善化國小、大成國小、信義國小、白河國小、新民國小、新橋國小;國中成立桌球隊者計大灣高中(國中部)、白河國中、崇明國中及歸仁國中等。 2.開發展桌球運動之學校不乏大新營區學校,未來朝配合教育部體育署基層訓練站計畫,於新營地區學校設置基層訓練站並建構區域三級運動培訓體系,輔以配置專任運動教練,發展大新營地區桌球選手訓練基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