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請願案-人民請願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人民請願案-人民請願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連署人
 
案由
台南市麻豆區第五市場店舖與台南市政府之間的契約紛爭與各店鋪間租金雙重標準差別太大乙案,願請另案研議。 
說明
麻豆區第五市場為攤商以維生計的地方,惟請願人皆為傳統勤奮的百姓,因字識不多,只知勤奮工作,卻因此失去了中分打拼的心血與財產。 
辦法

1.3/27二審判決後,如敗訴,請願人們將無家可歸,懇請暫緩強制執行,使其在全案定案之前,可以上有安生立命之處。

2.目前租金價格已在研議「由公告現值改為公告地價」,若案通過懇請照比例酌收清潔費,而不再有雙重標準之認定。

3.因該市場,一日收入皆無達千元,但卻必須繳交2-3萬的租金之外,還需繳交百餘萬元的不當得利,故懇請將計價標準追溯重新計算,並分長期攤還,已讓請願人們得以餬口生存。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一、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請市府將處理情形函送本會知照。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0378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8年5月30日府經場二字第1080619621函復如下: 對台端 108 年 3 月 26 日請願書之處理情形說明 本府就「台南市麻豆區第五市場店舖與台南市政府之間的契約紛爭與各店鋪間租金雙重標準差別太大」乙案處理情形說明,說明如下: 一、 有關請願人郭黃秀蓮等5人訴訟案件及不當得利計價標準之問題: (一) 目前本案三審訴訟中,最高法院尚未做出裁判,本府將依最高法院判決進行後續程序,合先敘明。 (二) 本案已爭訟多年,若陳情人等有意願繼續以鋪位營生,本府亦願釋出善意循前已調解成立之方案進行調解,期使本案能圓滿落幕。 (三) 另有關清潔費一事,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該市場清潔管理 維護等工作業已由市場自治會負責,故本府已無向使用人收取清潔費。 (四) 有關不當得利之計算,係依據法院判決書及調解筆錄內容計算得出,現階段雖臺南市攤鋪位使用費收費辦法研擬修法中,然嗣該法修法完成亦無法逾越判決及調解筆錄。 二、 倘對本案處理情形尚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府經濟發展局(市場 處)承辦人王秋淨(電話:06-5722143)聯繫,本府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至表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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