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4/11 
來文字號
府水工字第1080428296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臺南市學甲區法源排水區抽水站及調節池工程(用地費)」經費新台幣1億5,000萬元(中央補助款9,450萬元,地方配合款5,55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8年3月11日營署水字第1081032657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款項係為提升學甲市區易淹水地區雨水下水道建設,所需預算經費合計1億5,000萬元(中央補助款9,450萬元,地方配合款5,550萬元),基於本年度未編列預算,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3月27日第381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7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532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