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4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陳秋宏 
連署人
蔡蘇秋金、鄭佳欣、蔡麗青、沈震東、余柷青、郭鴻儀、周嘉韋、黄肇輝、蔡筱薇、謝舒凡 
案由
建請市府研議將弱勢族群納入社區關懷據點共餐服務。 
說明
社區照顧應該不分年齡,尤其弱勢族群更應該協助,社區中部不少弱勢無人互動,生活孤單,為鼓勵他們走出家門,拓展生活圈,增加人際關係互動,建議將弱勢族群納入社區關懷據點共餐服務。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1104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研議將弱勢族群納入社區關懷據點共餐服務」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落實社區長者、弱勢者真情關心與實質照顧,市府社會局鼓勵里辦公處、民間團體等,邀請在地社區民眾擔任志工,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二、關懷據點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健康促進活動之服務,並視當地需求特性,提供餐飲服務,經關懷據點評估列為需求之服務對象,由志工進行供餐服務。 三、本市截至113年11月底共有404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其中231處據點辦理巷弄長照站,提供長者及弱勢者,於據點參加健康促進活動、預防延緩失能課程後一同在據點共餐;113年1至11月關懷據點共餐服務共計服務99萬9,129人次。四、另有121處據點為行動不便、獨居長者提供送餐服務,113年1至11月關懷據點送餐服務共計服務19萬4,925人次。透過社區民眾自主參與,自助互助以永續提供社區在地初級預防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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